中央银行在公共中要求对“跨境支付系统的商业

中央银行在公共中要求对“跨境支付系统的商业法则(评论的草案)”发表意见 退出时间:2025-07-04 20:37 7月4日,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有关“ RMB跨境支付系统(评论草案)的商业法规规则”的公开意见。 “业务政策”阐明了管理CIPS的“参与者帐户”,“资本注入和筹款”的详细方法,并根据CIPS业务的实际开发而更改和改进它们。更改包括一般规定,帐户管理,业务处理,调节机制,风险管理和应急响应,以及附录第6章附录第31条,以满足CIP参与者的扩展要求和PPARTIPANT,并满足开发CIPS业务的需求。原始文本如下:起草“跨境系统的商业法律法律(评论的草案)”,以调整RMB Cross - 中国人民银行组织业务开发需求(CIPS)业务发展要求,组织了“跨境系统业务规则法律”的修订,“商业法律”“商业法(评论的草案)”)。参与者管理。有必要根据CIPS业务的实际开发,进一步改善参与者管理机制,有效地满足CIP参与者的需求,并提高CIP参与者的管理水平,从而改变和改善“业务政策”。 (2)最好满足CIP业务发展的需求。商业政策已经阐明了管理CIP参与者帐户,资本注入和筹款的详细方法。通过继续优化CIPS的功能和服务,有必要调整业务政策的相关内容,并且仅通过参与业务行为所需的原则,确保规范文件的前进性和科学性质,并有效地适应BusinCIPS和升级升级的ESS开发需求。 2。修订版“商业法(评论草案)”的主要内容有六章和三十篇文章,如下所示。 (i)一般规定。澄清基础,应用程序目标和业务范围。 (ii)帐户管理。控制商业行为,例如开设参与者的帐户和运营机构,声称参与者的资金资金以及参与流动性管理。 (iii)业务处理。澄清参与者业务和业务行为标准的类型,例如消息权限,系统访问,填充类型,查询和修订。 (iv)调节机制。澄清调节和调整业务行为的机制,例如排队队列,业务恢复和返回,参与会计和解。 (v)风险管理和应急响应。显然,CIP运营机构和参与者应该建立,我Mprove紧急响应机制,预警机制的操作异常和紧急情况,建立备份系统并立即处理错误。 (vi)附录。要求运输业务组织应制定运营准则,与参与者签署协议,制定和签发消息标准,同时阐明解释权和实施日期。